我国的医疗保险制度大约是在2000年之后才在全国逐步建立完善起来的。如果你是在2000年以前参加工作的,那么你2000年以前的这段工作年限,就会被认定为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以后的就没有了。社会保险法对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是这样规定的;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养老保险必须累计交费满15年,才能正式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但对医疗保险没有做出具体的规定,只是要求缴费达到一定的年限。所以各省就跟据自己的医疗基金收支情况,制定了适合本省的办法,有的省份规定;男同志医疗保险交费必须达到25年,女同志医疗保险交费必须达到20年。还有的省规定;男同志医疗保险交费必须达到30年,女同志医疗保险交费必须达到25年,才能到退休时享受到退休后的医疗保险待遇。如果你到了退休年龄,养老保险已交够15年,医疗保险还没有交够规定的年限,那怎么办,有两个办法;1.在办理退休同时,一起办理医疗保险补交手续,就是按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础,个人一次性将医疗保险所欠年限补交齐,那就可以同时享受退休后的医疗保险待遇了。2.先办理退休手续,在按月领取养老金的同时,按照在岗职工的交费标准继续交医疗保险,只至交够规定年限,那从次月起就可以享受退休后的医疗保险待遇了。
您好!当您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时,就可以依法办理退休手续,按月领取养老金。
(一)缴交社会保险基金满15年;
(二)您本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如果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缴交社会保险基金还不满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补足15年即可办理退休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