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合同,还在试用期,我要辞职,可以直接走人么

2025-04-01 00:52:40
推荐回答(4个)
回答1:

直接走人是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行为。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如果你未能提前通知就离职,如果给公司造成了损失,包括招聘你的损失,没有人接替而额外产生的成本,都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主张有你赔偿。
因此,最好能够提前三天通知。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诚信的一种表现。

回答2:

按照规矩是要写辞职报告的,另外,你已经和用人单位签署了合同,按照规矩,你必须在一个月内进行交接手续的办理。
但是你现在如果找到了其他用人单位,不用开《离职证明》,那你真要放弃你试用期的工资,那就可以直接走人了(就是有点不太符合职业道德)。

回答3: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现在想走,要写书面通知用人单位,
纵横法律网
张奕律师

回答4:

辞职可以直接走人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