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私人老板那里工作,老板没签合同,我可以向劳动局要求他支付我双倍工资吗?

2025-05-04 20:2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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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可以的,根据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劳动者应在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并办理用工登记手续,未签订合同的,自第二月起劳动者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你带好身份证向当地的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举证责任在单位一方,他必须拿出已签合同的证明,拿不出来当然就是未签合同,支付双倍工资。

回答2:

你打12333问问。
一般12333会让你提供你在这个单位工作过的证据,人证,物证(这个是主要的)可以是你在公司签过名的东西。
你要12333来仲裁的话,要抓紧的,一旦你要是离开这家公司2个月以后,12333就不受理了。
要保护自己的权益,拿回自己应得的,加油。不要向恶势力低头。我以前也经历过的。

你先别和老板来硬的,你先软的和他说要签合同。
平时有什么文件需要签收的,你就签下,保存下来。然后和你们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客户可以证明你在这家公司做了半年的。
最好就12333专业的问问。

回答3:

有力 的证据就是.你能找能证明你跟那个老板之间是劳动关系.而在很长时间内你付出了劳动.但是老板并为给你报酬.你就可以仲裁!

回答4:

你可以把你在单位做的东西拿出来当证据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