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增补人大主席,不是乡镇人大主席团成员也可以增补,具体你看看<宪法>的地方组织法,首先是主席提出辞呈,"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乡长、副乡长,镇长、副镇长,可以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辞职,由大会决定是否接受辞职。"接下来是产生主席候选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十人以上书面联名,可以提出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副主席",第三,经主席团酝酿确定候选人,通过差额选举办法产生主席,报上级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