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响应是如何分级的?

2025-02-28 13:5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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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一、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
  (1)事故危害范围跨越省级行政辖区,并有进一步扩大趋势的;
  (2)超出省处置范围的;
  (3)需要报请国务院或国务院授权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
  (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省内两个以上市级行政区域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
  (3)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
  (4)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
  (5)在全国性或地区性重大活动、重要会议造成伤害人数50人以上的;
  (6)省级政府认定的其他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市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县级行政区域,给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出现死亡病例的;
  (3)市级政府认定的其他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 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
  (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乡镇,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
  (2)造成伤害人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未出现死亡病例的;
  (3)县级政府认定的其他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回答2: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

回答3:

按食品安全事故的性质、危害程度和涉及范围,将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分为特别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Ⅲ级)和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Ⅳ级)四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