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诉讼胫骨平台骨折内固定四个月了可以做伤残鉴定了吗

2025-04-24 12:1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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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不可以做。伤残要到医疗终结以后鉴定,才具有法律效力。否则可以不予认可。内固定4个月还在治疗期间,并没有结束治疗,是不能做伤残鉴定的。
  伤残鉴定时间:
  1.对于损伤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如涉及中枢或周围神经系统损害、视听功能障碍、关节功能障碍、毁容、可能出现并发症影响鉴定结论的,在并发症和后遗症没有确定之前,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不宜过早,否则,伤残鉴定的等级低于实际的等级,对伤者不利。
  2.对于损伤不可能导致并发症和后遗症的,有些人认为委托伤残鉴定的时间应在治疗终结即出院后马上进行,因为有些疾病随着时间推移,会导致伤残级别降低,甚至达不到伤残级别了,这是不对的,评残主要看的是你恢复的情况还有医治医院的病历等材料,与恢复时间无关。
  3.对需要做第二次手术的伤者,第二次手术结束也就是体内没有钢板或者钢针才算是治疗完全结束,应该在第二次手术结束之后进行评残,否则没有评残资格。

回答2:

病情稳定后,即可以做伤残鉴定。

回答3:

司法实践当中一般人认可受伤后三个月左右做的鉴定,有些伤恢复很快,迟了可能鉴定的级别较低或者没有级别。你这个胫骨平台骨折最少是交通事故伤残十级,搞得好可以做到九级,这就要看你和鉴定所的关系了,你懂的。但是你个人去鉴定所做的鉴定在法律上证据的证明力度会稍微差点,建议你找个律所,开个律所介绍函到鉴定所去做,来得快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