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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为2015年9月6日9:00时至8日16:00时,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1、面试对象。通过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岗位,在笔试合格线范围内,根据同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入围面试比例(招聘人数:入围人数=1:X(且X≥1))确定面试人选;人数达不到比例的,可按实际符合面试条件的人数进行面试。不以笔试确定面试人选的岗位,全员入围面试。
2、面试前资格复审。用人单位须对应聘者资格进行面试前复审,复审时间地点由用人单位确定后通知应聘者。复审资料如下(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
(1)内地居民身份证、户口本、计划生育证明、报名登记表;
(2)招聘岗位有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技能等级及其它方面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应聘者为港澳学习、留学归国人员的,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我驻外使领馆开具的证明材料;学历证、学位证缺失的,应聘者应提供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开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3)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应聘者须提供相关工作经历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要求指定类型工作经历的,还须提供单位证明、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等材料。应聘者为国有单位正式员工,或为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定向生、委培生的,应提供现工作单位或委培、定向单位、所在院校同意应聘的书面证明。
如单位有需要,已通过资格复查的应聘者须签订《考生承诺书》,作出不放弃面试、体检、考察和雇用资格的承诺,并由用人单位当场收回。
3、组织实施。面试由市人社局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方式另行通知。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于面试结束后当场向应聘者公布。面试低于合格线的应聘者不得纳入聘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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