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会消失,以杭州市为例。
《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个人帐户的本金和利息归个人所有,可以结转下年使用和依法继承。个人帐户当年资金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门诊医疗费。
个人帐户历年资金用于支付符合基本医疗保险开支范围的按规定应当由个人承担的部分门诊医疗费、规定病种门诊和住院医疗费。
扩展资料:
《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相关法条:
第三十五条 杭州市区(不含萧山区、余杭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各县(市)分别作为独立的统筹地区,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实施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筹集、使用和管理。
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年度预算、决算,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编制、报请批准,并由人民政府向同级人大常委会报告。
第三十六条 财政、审计、监察等部门及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应当依法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征收、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加强对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依法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情况的监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杭州市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办法》
不会消失的,医保卡上的钱是交医保费后医保中心打给你的,属于你个人的,与单位不相干,
同在一个城市参保的,已经办理社保(医保)卡的,不能重复办卡。
医保卡上的钱是你的个人账户,一般在同一市区是可以合并的。建议你带身份证,医保卡到参保地的医保中心去查询,并可以办理相关业务。
1、医疗保险实行属地管理,如果在一个医疗保险统筹地区,一个人只有一张医保卡,一个医保号,到新单位后是需要再新办医保卡的。
2、到新单位参保后,原医保卡上的医保个人帐户是不会消失的,卡上的余额可累计计算和使用。
3、如果新单位与原单位不是在一个医保统筹区,新单位参保后,需要重新办理医保卡,同时在参保以后,否需将原来的医保关系及医保卡上的个人帐户余额通过办理跨统筹区转移手续,将其余额转到新的医保帐户上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