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在新的工作地需要办理新的社保卡,员工社保卡只能在统筹地区使用,在异地是不能直接使用的,所以员工在单位缴纳社保之后即可再次办理社保卡。
社保转移流程:
(1)参保人员在新就业地按规定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缴费后,由用人单
位或参保人员向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的书面申请。
(2)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3)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
(4)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
(5)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是累计计算的,中间允许有空档,可补可不补。
社保卡办理:
已参单位 ( 包括个体工商户 ) 和灵活就业人员办理缴费手续时须提供的资料和办理程序 :
所需资料:
( 1 )单位或个人社保编号;
( 2 )人员增减变动表并加盖公章;
( 3 )养老保险手册。
办理程序:
( 1 )个人缴费前往审核柜台打印缴费核定单和结算计划后,到县工商银行办理缴费。
( 2 )单位缴费持以上资料前往审核柜台打印《单位缴费审核明细单》和《社会保险基金划缴凭证》由县工商(农业)银行划拨。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服务承诺 。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及时办理,手续齐全,即时办结。 续保服务承诺 。积极向中断参保人员宣传政策,动员接续养老保险关系,手续齐全,即到即办。 承办机构: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