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本所律师担任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规定,结合法律顾问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 法律顾问进行业务活动,必须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忠实于社会主义事业和人民利益,维护聘方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 法律顾问的基本职责,是为聘方就经营管理中上的决策提供法律咨询;草拟、审查法律事务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和仲裁活动,依法维护聘方的权益;参与聘方的包括投资在内的非诉讼项目的决策谈判过程。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电话400-6262-163
法律顾问工作范围如下:
1、咨询;
2、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意见书、律师函;
3、参加重大商务谈判;
4、起草、审查、修改合同和规章制度;
5、发布有关声明、公告、致函等文书;
6、法律宣传、教育、培训;
7、提供有关法律信息;
8、经聘方委托,代理各类诉讼、非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案件,参与调解纠
纷。
本所应根据聘方的具体要求和本所的实际情况,决定承担上述一项、数项或全部,并明确规定于合同中。微信关注国晖律师事务所,掌握更多法律资讯!
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违法会损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