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句话为什么不对。1.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内,遵守了各

2025-04-28 03:29: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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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法律的用语必须严谨准确。而以下描述与法律原文有出入 :

一、《刑法》第八十五条 【假释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

解答 :“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而不是“剩余刑罚就不再执行”。

二、《刑法》第八十一条 【适用条件】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如果有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可以不受上述执行刑期的限制。

是最高人民法院而不是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