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非机动车由北向南,对方机动车由西向东行驶,在没有红绿灯的十字路口,它撞上我

2025-03-13 19:5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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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从描述来看,交警判罚也有一定道理。
因为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的规定:“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除应当遵守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第(二)项和第(三)项的规定外,还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二)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路口外慢行或者停车瞭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三)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非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所以结合描述来看,非机动车在过路口时,应当让右方机动车先行,没有让行,因此存在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