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没有实缴可以转让股份吗

2025-03-01 02: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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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未出资实际上是虚假出资,即“取得股份而无给付”或“无代价而取得股份”。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能一概而论。除非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在股权转让时隐瞒未出资的事实真相,受让人因此受到欺诈,否则不应认定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无效;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双方只要明知未出资的公司的股权存在的事实,而受让人又自愿承担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的出资补足责任,这并不损害他人利益,反而更有利于公司资本的充实。首先,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对未出资的股东责令补足出资,并承担因注册资本未到位而产生的其他民事责任。所以说,未出资的公司股东并未因出资而丧失其股权。其次,确定未出资的公司的某人是否享有公司的股权,不是看其是否出资,出资多少,而应查阅公司章程或股东名册。显然,未出资的公司股东的股权转让是否有效,不在于股东的主体身份,而在于未出资的公司股东是否对受让人进行欺诈。受让人明知或应知注册资本未到位的真实情况仍接受转让人的,意味着受让人必须承担补足注册资本的义务,股权转让有效;否则,即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九条公司的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未交付或者未按期交付作为出资的货币或者非货币财产的,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处以虚假出资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五以下的罚款。

回答2:

1.该股东没有实际缴纳自己所认缴的出资不影响股东的资格,公司的其他股东对于该股东没有支付认缴的出资,承担连带缴付的义务,该股东对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同时,该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2.该股东仍可以与他人(包括公司其他股东,或者股东之外的第三人)签定《股权转让协议》。
3.如果在股权转让程序中,其他股东或公司没有提出异议,股权转让的受让人将承担补足出资的义务,以及承担其他没有实缴的法律责任。
4.通常来说,在股权转让时,股权转让的受让人应通过尽职调查了解到出让股东是否实缴,应当在股权转让时作出相关安排。

回答3:

《公司法》及公司法解释(三)对于股东未实缴出资情况下能否转让股权未作明确规定,当然也即无明文禁止。因此,股东未实缴出资情况下也可以转让股权。

回答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