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诉讼一审被告一可以在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之后或行政诉讼过程中再向共同被告二搜集证据吗?

2025-04-26 11: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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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一审被告一可以在作出被诉具体行政行为之后或行政诉讼过程中,再向共同被告二搜集证据。
因为行政诉讼法没有规定被告之间不能相互搜集、提供证据。
《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五条 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