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食品安全会出现这么多问题?

采用标题式回答。
2025-04-24 23:0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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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在今日的中国,遭遇有害健康的作假食品乃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敌敌畏泡过的火腿、福尔马林泡出的干货、硫磺熏白的蘑菇、病死猪肉做的肉松、孔雀石绿处理的水产品、加了漂白剂的米粉和粉丝……因为配方奶粉有问题而导致婴儿死亡的,也不是新闻,早在2004年就有十几名婴儿因为服用劣质奶粉而死亡。但是人们一向以为,这些不法行为乃是小企业、小商贩的专利,大企业、名牌企业生产的打着“QS”标志的正规产品总会比较让人放心的。这次有毒奶粉事件最让人震惊的,莫过于几乎所有的名牌国产乳业都未能幸免,那些曾经受人信任、引以为豪的民族品牌都暴露出了肮脏的面目,以至总理都要斥责这些企业没有良心。

企业的良心本来就靠不住。防止不良企业危害公众,本是质检部门的责任。但是我们看到的却是,质检部门没有履行其职责,甚至成为不良企业的同党。国家质检总局授予名牌企业“免检”称号,让它们享有不受检查的特权。即使在例行市场抽查中,发现名牌企业的产品有问题,依照惯例也是不公布的,据称是为了保护民族品牌,只有小企业的产品才会上“黑榜”。一旦被国外质检部门发现从中国进口的产品有问题,国家质检总局的第一反应往往是加以否认,声称是“国外媒体蓄意炒作,制造中国商品威胁论,把中国商品妖魔化”(国家质检总局前局长李长江去年的讲话)。

往饲料、大豆制品、奶制品中掺三聚氰胺(美其名曰“蛋白精”)冒充蛋白质,做为一项公开的行业秘密,在国内已盛行数年,推销“蛋白精”的“生物技术”公司遍地开花,可见这个市场之大。国家质检总局不应该不知情。但是,去年美国宠物食品三聚氰胺事件把这个中国行业秘密在国际上暴露出来后,国家质检总局仍然认为这是在“打压和抹黑‘中国制造’,具有明显的政治背景和意图”,当时对国内各类食品包括奶制品的抽查结果,都号称没有发现三聚氰胺。

据说由于人手不足,质检、工商管理部门平时不会主动执法,要等有人投诉或媒体曝光才去“被动执法”。但是即使有人投诉,他们也未必会重视。今年7月,有一名儿科医生发现三鹿配方奶粉导致多名婴儿肾衰竭,向国家质检总局投诉,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监管司给的答复只有一句话:“请你向卫生部门反映此类问题”,一推了之。三鹿奶粉的问题在媒体上曝光后,国家质检总局在网站上删掉了这一投诉,声称在9月9日才从媒体报道知道三鹿奶粉的问题。

。三鹿奶粉的问题在媒体上曝光后,国家质检总局在网站上删掉了这一投诉,声称在9月9日才从媒体报道知道三鹿奶粉的问题。 等到三鹿奶粉事件震惊全国,国家质检总局才紧急行动起来,进行全国奶制品质量安全专项整顿,派出5000多名质检人员进驻各个乳制品企业,对每一批原奶和出厂产品都检测三聚氰胺。在现在的风头下估计没有人再敢掺三聚氰胺了,何况连上好的原奶都卖不出去要倒掉了,也没有必要掺假。因此我很怀疑现在还有哪个批次的产品会被检出三聚氰胺。这种极具中国特色的专项整顿“运动”除了制造声势,并不具有实际的意义,而且危险:把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的话)质检人员都投入到该专项整顿之中,意味着同时放弃对其他产品的监控。检测三聚氰胺的成本不低,而行政成本更高,因此这项“运动”是不可能持续很久的。等风头一过,三聚氰胺或许又会卷土重来,即便这回真的把三聚氰胺完全扼杀,这种“运动”也防止不了其他的造假手段,造假者只要改换一下手法,就可以躲过检测继续逍遥。国产奶制品未必从此就变得更干净,形形色色的作假有毒食品也还会做为中国社会日常生活的一部分继续存在下去。 对质检部门的渎职,中国公众无法问责,只有指望其上级部门的追究。李长江的去职也许能平息一点公众的怒火,但对中国官员来说,被免职相当于休假,很快就会出现在同一级别的其他位置上。质检部门其他人员的责任很可能不会被追查。中国媒体不可能调查、监督、批评国家质检总局。事实上,对整个事件的报道一开始就在政府宣传主管部门的掌控之中,媒体被要求不能“炒作”、不能对受害者做调查报道。除了三鹿董事长被抓去顶罪,其他企业负责人不必担心被追究法律责任,甚至个人不必担心承受经济损失——在闻到风声时,有的企业负责人已经套现脱身。除了蒙受市场损失,肇事企业看来不会受到法律惩罚。律师们已被要求不能代理受害者向企业索赔的案件。受害者以后可能会获得一些国家赔偿,“没有良心”的企业造成的后果要由没有发言权的纳税人来买单。 这种情形与一百年前的美国有些相似。当时的美国也是劣质、假冒、有毒食品药品猖獗,一批被称为“耙粪者”的记者调查、揭露了大量令人触目惊心的案例:肮脏的肉食品加工场、有毒的

回答2:

  当前,我国正处于发展转型时期,也处于从保障食品供应转向保障食品安全的进程中。这个阶段,食品安全问题往往多发易发。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食品产业小、散、乱突出。

    我国是食品生产消费大国,食品生产经营者有1000多万户。但产业素质总体较低,80%以上是10人以下的作坊式小企业,还有2亿多农产品种植养殖户。如生猪养殖,美国养猪户数为7万,而我国有6700万。生产经营者规模小、数量多、分布散,不仅自身安全管理意识和能力较弱,也给监管带来很大困难。

  2. 从业人员素质不高。

    与其他行业相比,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素质相对较低。据统计,我国从事农产品生产的3.4亿人中,文盲和小学文化程度者约占40%;食品工业和餐饮行业1600万从业人员中,85%以上是受教育水平相对较低的进城务工人员。从业人员缺乏法律意识和专业技能,加大了违法违规的概率。

  3. 违法犯罪成本过低。

    法不足畏”,往往使一些人逐利而往、知法犯法。如对不法企业的经济处罚,2011年以前上限为“货值金额十倍以下”或“十万元以下”罚款。2010年查处一起案件时,违法企业总经理叫嚣:“最多判我三年就出来了。”同年另一起“窝案”中,有超过20%的涉案人员属于再犯。

  4. 监管存在薄弱环节。

    与食品安全严峻形势相比,监管执法存在“短板”。如多头管理体制,容易产生“人人都管事、事事无人管”的监管盲区。监管人手不够,执法装备匮乏,“眼观目测”难以发现安全隐患。安全标准、检验检测、风险监测等技术体系还不完善,很难实现事前防范、科学管理。另外,有的执法人员法制观念淡薄,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

回答3:

1 管理部门不负责
2 商家追求黑心利益
3 顾客辨别能力差

回答4:

中国人聪明什么都能造,现在连人都能克隆还有什么不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