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为止洛龙伊滨区还没有限号的规则实施。
自12月1日起,城市区(含城市区周边东环、南环、西环、北环道路)内重型货车原则上禁止通行,所有重型货车绕行至连霍高速、二广高速和西南环城高速公路。确需进入城市区的,经市公安部门审批后,在严格控制车辆排放标准、限制数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路线和规定时间行驶。
2.伊滨区区域:伊滨路(不含)以东、掘丁路(不含)以西、洛偃快速通道(不含)以南、玄奘路(不含)以北区域。
城市区内凡属于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柴油货车停止使用;城市建成区公交、邮政、通勤、轻型物流、社区警务等领域柴油车辆停止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