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追债.会被反告放高利吗?请问我要负法律责任吗?

2025-04-24 22:3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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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声明:非常一般人没有听说过谁因放高利贷而被判刑的。查了一气材料,也没有见到有放高利贷而有被判刑的。
一般而言,所谓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行为。目前,法学界不外乎以下三种不同的观点。
1,借贷的利率只要超过或者变相超过国家规定的利率,即构成高利贷。如目前的规定是民间借贷利息不准超过银行同期利率的4倍.,超过了就是高利贷,法律不予保护。
2,认为高利贷法定界限不能简单地以银行的贷款利率为参数,而应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专门制定民间借贷指导利率,超过指导利率上限的,即构成高利贷。凡约定利息超过法定指导利率的,其超过部分无效,债权人对此部分无请求给付的权利。
3,高利贷就是一种超过正常利率的借贷。至于超过多少高利贷,因无法律,实践中只能按照民法通则和有关法律规定的精神,本着保护合法借贷关系,有利于生产和稳定经济秩序的原则,对具体的借贷关系进行具体分析,然后再认定其是否构成高利贷。
无论分歧多少,这三种观点都不存在涉嫌犯罪的问题。
有人说,放高利贷可能涉嫌非法经营罪,对此,非常一般人不敢苟同。根据刑法第225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的,涉及非法经营罪: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
  (三)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或者保险业务的;
  (四)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同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第70条对本罪的认定尺度作了详细说明(内容太长,恕不摘录)。里面,均未涉及高利贷行为。
可见,非法经营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 所以,非常一般人的观点是:放高利贷不构成犯罪。
我的回答:没听过,没见过。

回答2:

  高利贷指的是约定的利息高于一般利息的借贷行为,本身是合法的,但是约定的利息不得超过年利率24%,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