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发包方(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国家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协商,特定如下条款,共同信守。一、建设项目名称: XXX工业集团浙江绍兴厂房内安装及装饰工程 二、工程批准文件: / 三、施工地点: 浙江绍兴 四、承包方式: 根据甲乙双方确定的工程预算造价包工包料 五、工程范围和承接内容:建筑面积 5800 平方米,工程预算造价 元。 明细说明: 工程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量(包括土建、装饰、水电、暖通、钢结构 及相关设备) 六、开竣工期限:于 2007 年 6 月 20 日开工,到 2007 年 9 月 20 日竣工,共 90 日历天。施工期内由于甲方设计变更,技术资料,主要材料等影响和在施工期间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及停电,停水超过8小时的情况,经甲方签证工期相应延迟。 七、材料供应: 预算内材料、设备均由乙方自行采购 八、甲方责任: 1、办理好建设工程范围内的征用和借用手续,提交乙方施工许可证。 2、提供建筑物原设计图纸、施工图纸。 3、开工前接通施工现场水源、电源和运输道路。 4、经办银行办理好付款和结算手续。 5、在开工日前 7 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图纸 3 套,并在交图后 / 天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对施工图交底会审。 6、派驻工地代表,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监督,参加隐蔽工程的检查和签证,及时解决由甲方解决的问题。 7、甲方在乙方竣工申报后一星期内组织验收。 8、工程中途停建、缓建或设计错误造成的停工、窝工、返工和人员、机械设备调迁、材料、构件积压等由甲方赔偿乙方实际损失费用。 9、甲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拨付工程款,按逾期付款的每日万分之三赔偿给乙方。九、乙方责任: 1、负责施工区内用水、用电和临时设施的施工。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3、照本文第六条分工,做好材料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4、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开竣工报告等资料。 5、严格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 合格 。如工程质量不合格而造成返工、修补等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6、工程交付使用后 6 个月内(屋面防水 12 个月以内),如发生因施工造成质量问题,应由乙方负责无偿修理。 7、乙方应按合同规定时间,按时交付使用,工程竣工时及时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在接到竣工报告后五天内,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竣工验收。 8、工程竣工后,乙方在验收后的十天内,将竣工结算送交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决算一个月内将决算审查完毕并结清工程款。十、工程结算与付款方法: 工程结算按合同预算造价及增加部份变更单的计算总量予以结算 确认,增加部份按定额及工期范围前80%的平均信息价调整,费率按国家规定三类收费予以 收取。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30%,绍兴公司成立付款50%,完工付款10%,余下部份调试完毕付清。十一、工程未经验收,甲方不得提前使用;若提前使用,即视为验收合格。十二、工伤事故:一般工伤事故由乙方负责,重大伤亡事故应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双方协商处理。十三、奖罚办法: 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其他条款: / 十五、附件: 施工图、预算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项由双方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协商解决。 十七、本合同共 6 份,双方各执正本一份,副本甲方 1 份,乙方 1 份,双方主管部门各一份。自签章日起生效,结清尾款后失效。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