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略的给你说一下吧:
我国法律使用的通行标准是 高位法优于低位法 特殊法优于一般法
根据法律法规的成文机构不同分为 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法律(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国务院、中央各部委)>地方法规(地方人大)、自治条例(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或政府)、地方单行条例(地方人大、常委会、政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 是有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的 是行政法规
2、判断最直观标准是看所制定法规、条例是否是该部门的直接职权管辖范围。即职权立法。
3、额……我国的授权立法 目前有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单行法规、授权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法律。从一定层次上说,除了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立法活动外,其他的都是“授权立法”。其他疑问,先仔细研读2. 呵呵
税负公平是各个国家在各个时期制定税收政策的基本要求和准则之一,它包括税收的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我国现行税收制度和税收政策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初期形成的,税收负担在当时虽存在某些不公平现象,但矛盾并不显得十分突出。随着市场经济逐步走向成熟及对外开放程度的扩大,宏观经济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而我国现行税收政策却未能适应这一要求作出相应调整,不公平性的矛盾日益突出。
狭义上的授权立法,指的是经济特区、特别行政区和民族自治区域的立法权。其效果是,这个区域可以实行表面上与上位法相违背的法律(当然,法律基本原则不能变)。
而其他的广义上的授权立法是对上位法的细化,或者在上位法缺失的情况下暂时做出的规定。是不能违背上位法的。
我国立法名称规定,“XXXX条例”是国务院出台的行政法规专用的;“XXXXX规定”是一般可以是国务院相关部门出台的。这些都属于法律,而不是准法律!只不过,人大出台的叫基本法,国务院出台的叫行政法规,部委出台的叫部门规章。这些都是法的渊源,违反这些,都是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