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出租房屋取得的收入,按10%的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
个人出租房屋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
(一)没有修缮费用的情况下:
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纳税人取得的租金收入—纳税人在出租房屋过程中交纳的税费。当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4000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1-20%)*10%当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或=4000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800元]*10%
(二)发生修缮费用的情况下:
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纳税人取得的租金收入-纳税人在出租房屋过程中交纳的税费-由纳税人负担的该房屋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当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4000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1-20%)*10%当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或=4000元时: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纳税人实际取得的收入-800元]*10%
举例说明:
一、某出租人将坐落于五台花园的一套房屋出租给对方作为住宅使用,月租金2000元,税费应如何计算?
解答:1、含修缮费:套房屋出租给对方作为住宅使用,月租金个人所得税计算:(2000-2000x
4.1%-修缮费-费用扣除标准)x10%=31.8元每月应纳税费计算:2000x
4.1%+31.8=113.8元
2、不含修缮费:个人所得税计算:(2000-2000x
4.1%-费用扣除标准)x10%=111.8元每月应纳税费计算:2000x
4.1%+111.8=193.8元
二、某出租人将坐落于长江贸易大楼的一套房屋出租给对方作为办公用房,月租金5000元,税费应如何计算?
解答:1、含修缮费:个人所得税计算:(5000-5000x17.65%-修缮费-费用扣除标准)x10%=251.75元每月应纳税费计算:5000x17.65%+251.75=1134.25
2、不合修缮费:个人所得税计算:(5000-5000x17.65%)x
80%x10%=329.4元每月应纳税费计算5000x17.65%+329.4=1211.9元
注意事项:
纳税人在出租房屋过程中交纳的税费(包括营业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房产税、印花税等),应提供完税凭证,方可从其房屋租赁收入中扣除;由纳税人负担的该房屋实际开支的修缮费用,应提供有效准确的凭证(建筑业发票并注明修缮费用),方可从其房屋租赁收入中扣除。允许扣除的修缮费用,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