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婚外情离婚是不是净身出户

2025-02-24 09:36: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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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配偶一方存在重婚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并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从上面的条文可以分析,配偶一方有婚外情的,按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进行分割财产,并不是法律规定的,而是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处理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的一种司法理念。所以,配偶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的,根本不存在净身出户的可能性,仅仅在分配财产时,参考其过错程度,在分割财产时给予无过错方适当的倾斜,但实务中不会很多,一般在5%到10%之间的比例。

当然,如果有婚外情的一方是属于重婚或同居的行为的,不影响无过错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但是与财产分割没有任何的关系。

因此,夫妻一方有婚外情导致离婚的应当尽身出户,这种说法根本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明显属于谣言。夫妻一方不分或少分财产,仅是根据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一方在离婚时隐藏、转移、变卖等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才属于不分或少分,这是有净身出户的可能的。为了更好的说明相关法律问题,现在小编分享一则涉及该法律问题的实务案例,以供大家阅读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