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有哪些

2025-04-28 2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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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涉外合同法律适用的原则主要有以下内容:1、当事人意思自治,合同当中有约定的需要按照约定;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的合同,是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3、劳动合同是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的。
法律分析
上述内容展开来说,意思自治原则也就是协议优先。以下合同是不允许当事人意思自治的,是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履行的股权或者资产转让的合同;②外资并购当中资企业的合同;③外国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包经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所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相关合同;④外资承包在中国领域内所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没有强制适用于中国法。所谓最密切联系原则仍然是以意思自治为优先,并且意思自治是可以突破最密切联系原则的。当事人如果没有选择的,才适用履行义务最能体现该合同特征的一方当事人经常居所地的法律或者其他与该合同有着最密切联系的相关法律。有两类特殊合同的法律适用于(1)涉外消费者合同;(2)涉外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七条 本法或者其他法律没有明文规定的合同,适用本编通则的规定,并可以参照适用本编或者其他法律最相类似合同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履行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四十三条 劳动合同,适用劳动者工作地法律;难以确定劳动者工作地的,适用用人单位主营业地法律。劳务派遣,可以适用劳务派出地法律。

回答2:

我国法院对涉外合同的法律适用性采取如下原则:
1.当事人协议原则
我国法律允许合同当事人双方协议选择合同的管辖地及法律适用,也可以选择仲裁。当事人选择的国家法律与合同争议要有实际联系,且不违反我国的法律、法规。涉外合同纠纷中就管辖权或适用法律问题在当事人没有选择的情况下,则需要适用最密切联系原则来确定。
2.适用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原则
当事人可以选择适用国际条约或国际惯例。在当事人选择中国法律时,如果纠纷发生在某个国际条约的参加国,则优先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在中国法律和国际条约均没有规定时,还可以适用国际惯例。
综上所述,如果合同双方最终仍各持己见不能达成协议,就可依据上述法律规定,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要求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