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该问题而言,那些证据能够当事人离婚的主要证据,是无法给出准确答案的,这要根据其案情和诉讼请求而定。但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如果他动手打你的见证人愿意作证,这是很有利的证据。
大刀的照片只是间接证据,只起辅助作用。
手机录音同样是很有利的证据。
还有就是街坊邻居的证言,如果能证明他经常对你家暴,也是很有利的证据。
可以作为家暴的辅助证据。但是如果以后还发生以上时间,要选择报警。这样才可以有效保护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