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不是工伤,因为在非工作期间,也不是在从事和工作有关的事。所以单位不需要赔偿,但法律不阻止单位尽人道主义。
单位无权诉讼,单位告人家什么?只有工人一方才能提起诉讼,应诉答辩就行了,这个官司输不了。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应当认定为工伤事故: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损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视同工伤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如果是工伤就按照法律标准给予赔偿,如果不是工伤则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给予人道主义救助!可以要求工地给予相应的一定的经济补偿啊。
实际当中可获得多少的经济补偿较为合理 可至( http://tieba.baidu.com/p/4889271296 】 这里的 本地的 律师人士 详问,知晓下 赔偿与数额啊。
不需要赔偿!因为不是工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