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CT国际申请包括两个阶段:国际阶段与国家阶段。
一、国际阶段:
1. 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中国在先申请的申请日(优先权日)起12个月内以中文向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PCT国际申请,并要求中国的优先权,无需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
2. 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作为受理局受理专利申请,并作为国际检索单位出据国际检索报告。申请人可根据以上的检索报告,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3. 国际公布专利申请。国际局将于自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即行公布。
4. 提出国际初步审查请求。申请人应在申请同时或在自优先权日起19个月内提出国际初审请求,并交纳审查费。
5. 国际初审单位出据国际初审报告,申请人可根据该报告对其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1)委托书;
2)专利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地址、邮编;
3)发明人姓名、地址、邮编;
4)中国申请受理书;
5)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
6)申请人营业执照或身份证
二、国家阶段:
申请人可在自优先权日起30/31个月届满前选择PCT成员国,并向该国专利局申请其国家专利,即:进入该国的国家阶段。PCT国际申请进入国家阶段时,须要将申请文件翻译为申请国的官方语言,其主要程序与在国内申请专利相同,即包括:申请进入、公布、实质审查、授权等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