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统一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机构
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社会保障行政管理机构应由目前的分散管理逐步向统一集中管理转变。为了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适应市场经济发展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的需要,建立覆盖城乡、制度一体、标准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是大势所趋。
2、推进“政事分离、管办分离”
加强社会保障经办机构建设 。基于“政事分开、管办分离”的原则,社会保障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度和政策制定、宏观调控和督促检查,不承担社会保障具体经办事务和基金运营管理。社会保障具体经办事务和基金运营管理由专门的经办机构承担,从而提高社会保障基金运营的效率和效益。
3、构建综合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大平台
所有社会保障事务性工作实现前台一个窗口对外,后台一个系统支撑,在此基础上统一建设社会保障信息系统、网络和社会保障卡,进一步提高运行、监管效率和服务水平。将各项社会保障服务功能进行整合,构建综合的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大平台,有利于发挥管理服务的规模效益,提高服务效率,方便群众办理社会保障事务,对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深远意义。
4.制定完善相关法律体系
以法律形式对社会保障基金的筹集和管理、公民享受社会保障的权益、社会组织与公民个人参与社会保障管理的机制、侵害公民社会保障权利行为的处置等等做出具体规定。有了立法保障,才有可能建立统一高效的社会保障管理体系。
5.充分调动社会参与
社会保障资金来源于政府、企事业单位、个人等各个方面,不再由政府和单位统包统揽。这样既减轻了国家财政负担,又能调动全社会的资源提高社会保障水平。
新常态是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社会保障建设也面临"新常态"。为了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必须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着力破解影响社会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