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担保有两种,一种是一般担保,这种担保下担保人才有先诉抗辩权,第二种是连带担保,连带担保下,担保人和债务人承担同样的对外责任。也就是说债主有权利仅仅要求担保人还款,担保人还款后,才能起诉主债务人,让主债务人偿还自己。如果没有约定会视为连带担保。按照你的描述,你丈夫应该是后一种,后一种情况下法院不理会是正当的。如果是连带担保,你们只能先还款,然后起诉主债务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