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对外销售都要计入营业税及附加,用于在建工程或者委托加工后销售的应当计入资产成本。 准则中对在建工程有明确要求,耗用的自产产品按成本转入工程,那么与之相关的消费税等税金由于不在产品成本内,所以只能按照计税价格计算后列入工程成本。 而对外投资和用于集体福利,会计上是要求作为收入入账的,也就说计入福利的金额本身就是含消费税的数,再把消费税计入就重复了。所以计入营业税金及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