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长春市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携带如下材料进行申请: 1.一般情况需提供:当事人的法定身份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当事人提供。) 2.一般情况需提供:房屋权属来源相关证明(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当事人提供。) 3.一般情况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纸质:原件1 份;复印件1 份;当事人提供。) 二、本事项收费情况: 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 5个工作日 四、办理地址 注:若你户籍地所在行政区域的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不在所列网点内,请先电话咨询户籍地政务服务中心或公共服务中心。 网点名称:高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高新区双创中心 网点电话:0431-82532700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汽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汽开区东风大街7766号汽开区管委会 网点电话:0431-81501237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网点名称:经开区政务服务中心 网点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网点电话:0431-89960186 办公时间:冬季:8:30-16:00 夏季:8:30-16:30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