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道德的制度化建设要怎样加强?

2025-04-06 08:07:53
推荐回答(1个)
回答1:

1.政府经济活动的诚信。政府开展各种经济活动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法律应规定政府的经济活动,如进行基本建设、兴建各种工程、购买商品或服务等,都要有资金保证;经济义务首先由义务机关履行,在其不能或者不能充分履行情况下,以财政收入为执行对象;政府的一切资金支出都来源于财政拨款,一切收入也都属于财政收入的一部分。

2.公务员行为的诚信。公务员的诚信包括个人活动的诚信和公务活动的诚信。法律应规定讲求诚信是公务员的基本道德要求,违反诚信原则者不得再担任公务员。

3.政府行政管理的诚信。政府在对公务员的管理过程中要树立诚信观念,要充分保障公务员的权利能够实现,对公务员的任何承诺都要履行。在对外实施行政管理时,政府及公务员应当主观上是诚实、善意的,客观上忠于事实真相,法律上忠实地执行法律并符合法律的目的,不规避甚至玩弄法律。

4.保护公民对政府的信任。进行行政诚信立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建立人民对政府的信任关系。如果事实的发展证明行政机关的行为是虚假错误的或者违法无效的,行政诚信立法除规定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外,还应规定造成当事人合法权益损害的行政机关应赔偿或补偿当事人所受到的各种直接损失。

公务员诚信道德建设的法制化,能实现道德和法律双重力量对公务员执行公务的规范。通过立法加强公务员职业道德建设,不一定能从根本上遏制公务员的腐化行为,但对规范公务员言行,树立公务员诚信形象,提高行政效率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