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银行承兑汇票
银行承兑汇票是由出票人签发的,由银行承兑的,委托付款人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法人以及其它组织;(二)与承兑银行具有真实的委托付款关系;(三)资信状况良好,具有支付汇票金额的可靠资金来源。
签发银行承兑汇票必须记载下列事项:
(一)表明"银行承兑汇票"的字样;
(二)无条件支付的委托;
(三)确定的金额;
(四)付款人名称;
(五)收款人名称;
(六)出票日期;
(七)出票人签章。
欠缺记载上述规定事项之一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银行承兑汇票应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帐户的存款人签发。
"银行承兑汇票"字样是汇票文句。在实务中,它是印刷在汇票的正面上方,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无条件支付委托是支付文句。在实务中,它也是印刷在银行承兑汇票的正面,通常以"本汇票于到期日付款"、"本汇票请予以承兑于到期日付款"等类似文句来表示,出票人无需另行记载。
确定的金额要求汇票上记载的出票金额必须确定,并且只能以金钱为标的,记载的汇票金额必须按《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来书写。出票金额大写必须与小写金额一致,两者不一致的,票据无效。出票金额不得更改,更改的汇票无效。
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出票人在汇票上记载的委托其支付汇票金额的银行,付款人并非因出票人的支付委托即成为当然的票据债务人,而是必须经其承兑。在汇票承兑之前的付款人为出票人,在承兑之后的承兑银行就是付款人,是银行承兑汇票的主债务人。
收款人是汇票上记载的受领汇票金额的最初票据权利人。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日期必须按照《支付结算办法》附件一的规定书写。出票日期不得更改,更改的银行承兑汇票无效。
出票人在汇票上注明"不得转让"字样的汇票丧失流通性,其后手不得再转让。
银行承兑汇票出票人必须签章,签章必须清楚。
出票人将签发好的银行承兑汇票交给收款人后,出票行为即告完成。 提示承兑是指持票人向付款人出示汇票,并要求付款人承诺付款的行为。所谓提示即持票人向付款人现实地出示汇票,以行使或保全其票据权利的行为。
其他:
一, 从出票日至汇票到期日最长为6个月;
二,对于付款人,银行承兑汇票是一种融资方式,可以花很少的钱(手续费、保证金)就取得一笔资金的使用;即不先占用自己的资金;
三,由于银行承兑汇票到期时由于是由银行承兑,即银行见票付款,(若付款人帐上没钱时也会见票付 款,此时银行形成一笔贷款),所以在签发时银行会对付款人进行资质审查,看是否会承担风险,根据付款人资质情况要求付款人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
四,付款人从银行出具银行承兑汇票时,银行要按票面金额收取万分之五的手续费;
五,若银行承兑汇票的持票人急需用款,可以持票向银行办理贴现,贴现就是可以在这张票据未到期时,凭票向银行借得一笔资金,但是要扣除贴现利息后的金额
拿分走人.这个网上一查就晓得勒.
没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