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刻意的去考虑太多,也许他们只是例行公事呢,如果不是你拿的,谁也不会冤枉你的,那人也是,干吗把钱包不放好了,没准故意陷害你呢,不过没有证据也不能随便冤枉人的,反正您放松心情就是了,身正不怕影子斜,你什么都不要做,也不用特意和每个人解释,没必要的,省的越描越黑
不是你做的就不能承认什么,也不签字。看看皮夹上的指纹吧。应该没有你的。
对方的那个钱包是放在那的?是不是栽脏?谁在厕所找到的?他是什么时候发现丢的?你要有不在场证明!在:他发现丢到找到的这段时间的证明
清者自清,浊者自浊
时间会证明一切
过多的举动只会产生更大的误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