懂法的朋友请进来发表下你对这个事情的看法 急需你宝贵有力的建议

2025-03-05 00:56:17
推荐回答(6个)
回答1:

其一,你与你丈夫至少有二十年的事实婚姻,这一点不容辩驳,不管有没有登记结婚。
其二,你丈夫的单位不能也无权证明你们是不是有登记过结婚。
其三,你可以到当初跟你丈夫结婚的民政局提取登记档案来证明你的婚姻,我想你们的结婚证可能早没有了,毕竟二十年了。
其四,当事人在不知情或者受蒙蔽的情况下签认或者印章的合约证明属于无效,这一点有法律支持。
其五,法律规定配偶是第一继承人,所以,如果能证明你们的婚姻,你丈夫的儿女无权在不经过你同意的情况下处置你丈夫生前的财产。
你可以根据以上几点找出证据向中院提出再诉。提醒一下,证据很重要。

回答2:

我也不太清楚法律的规章,但是从感情上来说,那个女儿真的很过分啊!
我没有特别明白,是说那大女儿让你奶奶签的证明是说他们没有婚姻关系,所以没有继承权利么?最后房子归她一个人?那就不能联合你爷爷的其他子女么?
我记得以前看某节目说,共同生活多少多少年,就被承认为婚姻关系啊…
还有就是,他们没有结婚证明么?
虽然帮不到你…不过…还是希望你们能好起来!

回答3:

楼主的叙述有很多疑点

1奶奶丈夫的女儿让奶奶按手印的东西是什么 因为根据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 奶奶与其丈夫再婚后购买的房屋 如果产权登记人是双方的任一人 都将是夫妻共同财产 奶奶按手印的东西无论是什么 光按手印的行为都不会导致奶奶产权人地位的丧失 无论是赠与 遗嘱 还是别的什么

2丈夫的女儿骗取了未再婚证明 如果结婚了 有结婚证 这个是可以对抗其他相关证明的啊 而且根据时间来说 当时的情况适用旧婚姻法 也就是承认事实婚姻 如果没有办理登记手续 也可以举证是事实婚姻要求保护

3光拿个按手印的东西去公证 公证处是不会受理的 所以那个东西也就不具有公证的效力 假如你叙述属实的话 完全可以根据合同的无效情况要求主张该东西无效或者撤消

4对于认为审理不清的情况 你可以举证证明上述情况 并根据判决书中认定情况举证 要求再审

回答4:

我建议你把你的问题发电子邮件给这里:http://www.xutao.com/

涉法联系上这里的有关律师,在百度上像你咨询的问题,很少有人非常懂,即使懂了也是肤浅的。

那里的律师将免费把你解答的。

你电话或电子邮件或写信我觉得都有可以,法制社会没有什么事情搞不定的!

回答5:

唉 这世道

回答6:

五楼的猪,都说是代了,她不识字,她孙女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