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金是承租者给房东的租赁费用,而商铺转让费则是承租者给上一个经营者的额外费用,这笔钱并没有落到真正房东手里。因此,追根溯源,第一个商铺承租者是直接问真正房东租赁的,只要付出租金,是没有商铺转让费的。而从第二个开始,商铺转让费就层层转嫁到下一个承租者。在不断的转租过程中,商铺的转让费就这样一步步被抬高,商铺转手次数越多,商铺的转让费会更高。那么收取转让费到底合不合法呢?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不能收取转让费,所以,收取转让费是业主与承租者的私人约定,属于“你情我愿”。但是,收取转让费的前提应当是转让合法。何为合法呢?应当是在征得房东的同意后才可以转让。根据我国民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转租需要房东同意,否则不得转租,更别提收取转让费了。
最近想开一间小店 找了很多地方都要收取转让费 真搞不懂这个规矩是谁定的?[BR] 一个门面房转租转让费少则千元高答几万块钱。[BR]我不懂什么是转让费,老板说就是我把我店里的东西都给你,你都给我买下来.[BR]可是我要他的东西有什么用呢,一堆旧东西,不要还不行.[BR]我就想不通了,这个门面房子又不是你的,为什么我要![BR]~无理+无聊的要求租这里还得把你的东西全都给买下来[BR]极度不公的潜规则,这个不成为的规则对店主是一把悬在头上的剑,随时可能出问题,因为转让费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旦房东不开心说房子不租了,你的几万甚至几十万转让费就打水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