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明显的骗局——信用证如今都是电开,即开证行通过SWIFT这种银行之间的电讯通讯手段,将信用证开到受益人所在地的通知行,然后通知行在验证了密押,确认信用证为真之后,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即便是信开本信用证,也必须是开证行将信用证邮给通知行,并经过通知行向受益人通知信用证(如上所述需要有一个验证程序)。
再者说了,受益人必须持信用证的正本向议付行或交单行议付或交单,没有信用证正本,议付行就可以拒绝议付——因为信用证副本无效,且不能够确认信用证的真伪。
所以,这种不通过银行传递的信用证分明是骗局——你如何认定这个“德国商业银行国际贸易顾问”的身份?仅凭电话能够确认其身份吗?这与一般的电信诈骗没有什么区别嘛,只是诈骗的对象不同而已——欺骗那些对信用证一知半解的,又急于想做出口的人。唉!骗子无处不呀!
即便是这家银行不给你们正本信用证,也应该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银行的图章和授权签字,仅仅凭电子文本绝对不能作为可以使用的信用证. 你们应该明确的告知该银行,如果不送达正本信用证,我们拒绝接受执行该信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