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残疾人开了一个药店应该缴纳[国税]增值税吗

2025-04-26 05:3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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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1. 按照我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残疾人在从事饮食、修理等服务行业时,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在税费上给予减免,对从事商贸的残疾人,如果开店规模小,初期生活确有困难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当地税务部门给予照顾。你现在开了一家小商店,一般工商部门会收取工商管理费,税务部门会收取营业税,你可以凭《残疾证》享受减免和优惠政策.
2. 残疾人员可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是营业税和个人所得税:《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这里所称的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是指残疾人员本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且其所得属于劳动所得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我市根据残疾人员残疾等级标准制定了不同的减征幅度,对未达到规定的残疾等级的残疾人不减免个人所得税,具体标准由各县(市)自定。

回答2:

再补充一下:
开了一个药店是营业税,不是[国税]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