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才算晚育?可以请几天产假?

2025-04-28 07: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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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三周岁的初婚,为晚婚。

  二、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时,年满二十四周岁的,为晚育。

  三、2012年最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四、特别说明:

  2012年国家最新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里,并没有提到晚育时怎么办?原来晚育时,还规定了要多加30天产假,这次《规定》里没提,这是否意味着晚育产假没有了?

  事实并非如此,事实上关于晚育假期的规定,都是由各个地方在制定,2002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二十五条有关于晚育的规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

       那晚育产假有多少天呢?晚育产假有什么规定? 各个地区关于晚育的规定不尽相同,由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详细规定。如《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实行晚婚的,除国家规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已婚妇女晚育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外增加产假30天。”上海市、江苏省,安徽省等省市与四川的规定相同:对晚育的,延长女方产假三十天。另外,广东省晚育产假增加15日,河北省为增加45天,山东晚育产假增加60天等。

  因此,以江苏等省的规定为例,产假由90天增加到98天(全国统一,必须的),和晚育时增加产假30天(根据各地的规定,可多可少),并不冲突,晚育妇女可以“重叠”享受这些待遇。即128天。

回答2:

晚婚晚育的产假有多少天?

回答3:

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产假98天,如果是晚育,多增加30天。

回答4:

23岁以后晚育。产假国家规定4个月,要是难产就是剖腹产还可以多休息半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