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你所帮的人是否和劳动仲裁书中的某一位? 2.你是自己帮忙收的,还是经人所托才收的? 3.收到以后,你做了些什么,有没有积极归还委托人呢? 4.这件事你造成的后果是什么,为什么人家要你负责任? 单凭你这样说,不清楚案情,无法回答。 追问: 我跟他们是同一间商场里的专柜,但是不同一 家公 司的,是那边没人我才帮忙 签收 的,收到以后我拆了来看是什么东西,然后就还给他们柜台的员工,现在商场的人说签了就代表接受了他们的诉讼,如果他们柜台的公司不负责任,那我就负全责,要代他们赔偿诉讼人!! 回答: 无论如何 法院 都可以寄送 法律文书 ,还有相关规定,甚至可以 留置送达 ,你代签了,然后得知对方的态度,其明显故意逃避收法律文书。 只要你及时还给人家就可以了,你不是案件的当事人,怎么也不会要你去赔,他也不会告你,纯粹是气话和吓唬你,即使闹到法院也是他理屈,你没事的,放心吧。 你是无偿帮忙,人之常情,只要你没有故意或重大过失,都是没有责任的。要你赔钱毫无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