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有十大骗局
乞讨骗局。主要表现:这种骗局最常见,一般为有组织的“丐帮”,“帮主”多“聘任”一些身体有残疾或缺陷(“残疾得越厉害越好”)的儿童、少年,假扮可怜像,在各大中城市繁华街市上(有的“上门”),或跪地、或爬行、或胸前挂牌,自诉“身体残疾”、“父母双亡”、“双亲重疾”、“无力求学”、“丢失钱物,不能返乡”、“突遭抢劫,悲痛欲绝”等等,以求路人施舍。收入一般上缴“帮主”,“帮主”给“员工”发工资,级别高点的“员工”有提成,收入高些。一般“丐帮”的“老家”过得比施舍者还“小康”。
帮助骗局。主要表现:一般在大街上,在拥挤的车站、码头,在短途客车、火车上,有人告知A掉了钱物,当A弯腰去捡时,乘其不备,身上财物被“好心”帮忙者“顺手牵羊”;有的乘人不备在食品、饮料中加入迷魂药,被害人“安然入睡”后,盗走钱物。
婚姻骗局。主要表现:一般在偏远、贫困地区,被骗人一般为不好找对象的大龄青年,施骗的女子一般为“孩子都上初中”的妇女,有独来独往、打一枪换个地方的,有是团伙性、组织性的。施骗的女子一般在收到订金、彩礼等“不菲”的钱物后,与被骗人“过”上几日(最多不超过几个月)后,便以“回娘家”为借口,逃之夭夭,下落不明。
明星骗局。主要表现:某些不法经纪公司,摸准某些身材、容貌条件不错或在某方面有特长的少男少女梦想尽快成名、成星的心理,通过众多的雇来的所谓的“星探”,跟被骗人签约,承诺让他们一夜成名、赚到大钱,并收取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的“保证金”或“违约金”,不法资金聚集到一定数量后“关门大吉”,逃之夭夭,或与“明星们”一拖再拖,签约项目不了了之。
甩卖骗局。主要表现:一般是在街边租来店面里,搞所谓的“清仓大甩卖”、“老板跑了,老板娘哭了”之类的活动,周期短,流动性强。有的在公路边、车站、广场等场合兜售看上去“物美价廉”的物品(一般不是偷来的就是假的),上当后人都没处找。
直销传销骗局。表现:某些商品、基金被一些非法组织、团伙以直销的名义销售,是变相的传销。多表现为成员要经过培训,不用劳作,但必须“能说会道”,须入会,发展下限,有提成(人头费)。商品价格明显超过实际价值,回报丰厚,利润大,形式上一般为“无店铺销售”
中奖骗局。主要表现:通过手机短信、信函、电子邮件等告诉某某人在某抽奖活动中中了某某大奖,几万至几十万元不等,但一般要求“中奖者”须先交纳数百至数千元的“所得税”或“奖前税”等。
荣誉骗局。主要表现:现在如果某人有文章(多为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参加了某书法、绘画等艺术比赛,常常会收到“您的作品入闱、入选某某作品集,并获得了*等奖”之类的通知,并被告知须交纳几百至几千元不等的费用,获得《**学术论文集》、《**作品集》、奖杯、证书等。
灾祸骗局。主要表现:一些有亲人在外地打工、就业的家庭,经常被莫名电话告知亲人在外地“遭遇车祸”或“得了重病”等不幸,急需家人汇款救助,否则“危在旦夕”。家人在不明就里的情况下,“救人心切”,很容易把钱款汇到“好心人”指定的帐户上,上当受骗。实际上亲人安然无恙,只是身份证曾经丢失或家庭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泄露,被不法分子利用。
网络骗局。主要表现:不法者一般通过网络论坛、聊天等形式,和被骗人“混熟”后,骗取、盗取QQ号、生日、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然后以被害人的身份,跟其他网友借钱,或者约被骗人见面,直接骗钱、骗色等。
参考资料:搜狐网
第一,短信欺骗客户中奖,第二,电话欺骗老人,孙子孙女在校受伤,第三,欺骗有利可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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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和手机电话 诈骗 最流行,种类繁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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