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是这样的:两位从策划,准备到实施,再到开业。这期间大家都付出了同样的心血和辛劳,但都见不到收益,现在同伴退出了,他真金白银拿出来的,理应计算。可合伙生意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这个会所现在的前景并不明朗,他的退出,表面上丢弃了利益,实质上也规避了风险。而现在的生意有多难做,只有当事者甘苦自知。如果这个店经营有期,现在生意红红火火,同伴是否还愿退出?不好说。现在这情形,他也不能要啊
不该 装修期间 就是合伙期间!他也是合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