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一方去世,其社保中的账户余额,可以作为遗产办理继承,配偶是拥有合法继承权的。但是社保余额作为被继承人的财产,还是要遵从被继承人生前又无遗嘱,有遗嘱从遗嘱,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对法定继承的规定如下:
第九条,继承权男女平等。
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需要在无遗嘱指定继承前提,按照死者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子女,父母,三方平分继承。需要召集所有第一序列继承人一起到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有选定继承人凭继承公证书,去办理继承。
有,社保中的养老保险个人缴费部分属于遗产,如果没有做婚前财产公证的,再婚配偶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