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的话可以找当地劳动局了解,不过一个人维权的比较吃力,可以找其他同类人
不符合劳动法。
怀孕和哺乳期间无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去劳动局,一告一个准。
女职工从孕期开始,到产期,直至哺乳期结束之前,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将其解聘。 如果用人单位违反规定强行解聘你,你可以拨打社会保障电话进行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学校改正;既成事实的,一般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上班多久了?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