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深远,意义非凡。中国是四大文明古国唯一没有断承的国家。没有断传承,这是啥意思?!就是说我们的刑罚是继承了其中的精华和思想的。
一、西周刑罚历程
西周历代君主,把道德教化与刑罚镇压结合起来,形成了西周时期“礼”“刑”结合的法制特色。“以德配天”“明德慎罚”法制观,被后世奉为政治法律制度的理想的原则与标本。明德慎罚,简单说就是提倡德治,谨慎使用刑罚。这一主张到现在依然如此。
首先,周工制礼,周公旦将夏商以来的法律进行了总结,形成周礼,称之为周公制礼。
其次,是吕刑。西周时期周王朝司寇吕侯所作,又称甫刑,而尚书记载的吕刑篇是对此次法制改革的一次记录。
又次,九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到了西周后期礼崩乐坏,阶级矛盾更加尖锐,刑法制度更为发展,罪名和刑名更多了。其罪名有:放弑君王罪,违犯王命罪,不孝不友罪,暴乱罪,杀人罪,杀人劫财罪,窃盗拐骗奴隶罪,聚众饮酒罪,等等,就制作了九刑,墨、劓、宫、刖、杀、流、赎、鞭、扑九种刑罚。
二、西周刑法内容
1、刑罚体系,死刑、和肉刑;赎刑;圜土之制:相当于后世的监狱制度;嘉石之制类似于拘役刑。
2、刑罚的适用制度:三赦之法: 对年幼无知的未成年人、年迈体衰的老人和有精神障碍的精神病者等三种人的违法犯罪,除故意杀人的重罪外,可以免予追究刑事责任。
三宥之法:对不能正确识别犯罪客体的误伤、不能恰当预见行为后果的误犯以及没有主观故意的过失等三种违法犯罪行为,可以给予减轻刑事责任的宽宥处理。 就是视其情节犯罪行为区别对待,是我国古代刑罚适用制度的重大发展。
疑罪从轻惟赦制度:对犯罪事实或罪行情节的认定以及定罪量刑有疑义或有争论的案件施行从轻处罚或予以赦免的制度。
同罪异罚制度:不同身份等级的人犯同样罪行,所承担的法律责任不同,适用的处罚结果也有别。
上述西周的刑罚思想和特点,在今天的司法中都能看到其影子。疑犯从无思想,保护儿童、智障者,视其情节区别对待等等思想都在沿用。而且现代刑罚就是保护公序良俗原则的。而这些思想在西周已经趋于完善。对现代刑罚,乃至世界法律都是根源和可追溯的源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