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向孙某借款5000元。一年后,王某归还2000元,重新为孙某出具一份条据。这份条据应该怎样写?

2025-04-08 00:33: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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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首先,一般民间借贷中,如果没有约定利息,视为无息。你说的这种情况中,如果首次借款5000元时写了借据,归还部分借款款项时不需要重新写借据,反而需要孙某向王某出具收据,内容大致为“孙某收到王某归还的借款款项2000元,尚有借款款项3000元未归还”。

回答2:

欠条
今王某欠孙某叁仟元整(3000元),并承诺保证于xx年xx月xx日归还,
欠款人:王某
时间: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