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法》?

2025-03-18 14:02:53
推荐回答(5个)
回答1:

不符合,专项培训应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责任。现在连口头都没有说过,扣费属于违法克扣劳动者劳动报酬,你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

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培训费用,包括用人单位为了对劳动者进行专业技术培训而支付的有凭证的培训费用、培训期间的差旅费用以及因培训产生的用于该劳动者的其他直接费用。

回答2:

劳动合同法当中根本就没有要求,可以扣除培训费的规定,而且劳动法当中规定了不可以以任何理由来克扣员工的工资,不可以收取服装费和培训费。

回答3:

根据你所表述的情况来看,既然没有进行培训,那么在离职时扣除的这一笔培训费用,就是错误的。

回答4:

劳动合同法是为了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回答5:

这当然是不合理的扣费现象,而且是严重的违反劳动法0,你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向当地的劳动部门去申诉,让劳动部门介入申请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