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补助金和失业保险金可以同时领吗
领了失业补助金就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失业补助金的领取对象为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参加失业保险缴费不足1年的、参加失业保险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失业人员。是特殊时期对失业人员的一种补助性政策。
失业不追金的申报材料为:
(一)失业人员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
(二)失业人员银行卡(社会保障卡开通金融功能的不再提供);
(三)失业补助金申请表。
经办机构收到失业人员申报信息后,将通过内部数据比对的形式,确认申领人员是否符合领取条件。
扩展资料: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参考资料来源:武侯区人社局——失业补助金政策内容
领完失业补助金还能领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虽然有失业保险金领取,但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失业人员,即使是失业保险金领取期满,很多也是无法继续找到工作的,只能依靠自谋职业或是灵活就业。咨询如果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男性达到了55同岁,女性达到了45周岁的,家庭经济仍然比较困难,个人缴纳养老保险有困难的,仍然可以申请4050社保补贴。对于申请4050社保补贴的人员,不但包括失业人员,同时也包括家庭困难的4050困难人员,城市低保家庭和零就家庭等困难人员。达到条件的失业人员,可向当地社保部门申请,最高可以按照当地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出的缴费金额进行补助,最高的补助金额可以达到缴费金额的三分之二,最长补助年限为五年。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