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在哪里起诉,需要准备什么

2025-04-26 10: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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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1:

一、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的确定:
1.级别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七条规定,原则上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
2.地域管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因此,起诉离婚的,原则上应到被告住所地基层人民法院立案起诉。
二、起诉离婚的,原告一般需要向法院提交起诉书以及下面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结婚证或者婚姻登记机关开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财产清单等,在开庭时再提交也可以);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回答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