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不进行招标

2025-04-24 14:54: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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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邀请招标规范
邀请招标的适用范围为: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下列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三、邀请招标适用哪些情形
邀请招标适用的情形包括以下五点,分别是: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相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与公开招标相比,邀请招标的供应商范围较小、公开程度较低、竞争不够充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法》第六十六条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抢险救灾或者属于利用扶贫资金实行以工代赈、需要使用农民工等特殊情况,不适宜进行招标的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不进行招标。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九条除招标投标法第六十六条规定的可以不进行招标的特殊情况外,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招标:
(一)需要采用不可替代的专利或者专有技术;
(二)采购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三)已通过招标方式选定的特许经营项目投资人依法能够自行建设、生产或者提供;
(四)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工程、货物或者服务,否则将影响施工或者功能配套要求;
(五)国家规定的其他特殊情形。
招标人为适用前款规定弄虚作假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四条规定的规避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