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条件: 1、本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上,婚后随其在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连续居住3年以上,或在阎良、长安、临潼区连续居住满2年以上的,可申请配偶及18周岁以下的子女随迁,也可只申请子女; 2、本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常住户口残疾人员与农业人口结婚,申请人年龄在三十岁以下者,婚龄必须满五年,年龄在三十周岁以上者婚龄必须满三年,可申请配偶随迁; 3、本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上,婚后随其在本市区连续居住3年以上(阎良、临潼、长安2年以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配偶随迁落户。 (1)配偶系城镇无业人员; (2)配偶原单位已破产、倒闭、解体的; (3)配偶下岗三年以上,无生活来源的;(4)配偶辞职或被单位除名的。 4、本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非农业户口人员,具有中级以上专业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的,申请配偶投靠的,申请人年龄、居住时间不限,优先解决。所需材料: 1、2项所需材料: (1)申请人的申请书、结婚证及申请人、被申请人(年满16周岁以上的)身份证; (2)被申请人户口常住地户籍证明;(3)残疾人应附残疾证和残疾照片。 3项所需材料:申请人申请书、结婚证、申请人及被申请人(16周岁以上)身份证、被申请人常住地户籍证明、配偶无业证明(由户口常住地区县劳动就业部门或派出所出具)或者原单位破产、倒闭、解体的文件以及下岗或被单位除名的文件。 4项所需材料:(1)本人申请书、身份证、结婚证; (2)职称证书或学历证书; (3)被申请人户口常住地户籍证明、身份证;(4)配偶无业证明(区、县劳动就业部门或派出所出具)或单位破产、倒闭、辞职、除名解体的文件或下岗证明。
结婚证明!所在户籍地,证明!
打114不就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