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时间和地点:
1开幕式
时间:
地点:
2正式比赛
时间:
地点:
3闭幕式
时间:
地点:
(各参赛必须提前 分钟到达现场,车辆按指示牌或现场工作人员指定停放。)
二:裁判组人员:
本组人员负责具体比赛的发令、裁判和组织比赛。另派出人员负责点名、记录成绩,现场设2名裁判长由农业厅领导担任,主要负责比赛的申诉和裁决。安排2名工作人员协调各项比赛工作的进行。
三:比赛现场:
由后勤组设置一个临时救护点,配备2名以上医务人员和紧急救护药品、设施等。
四:比赛场地:
每个项目每人或每组竞赛一次,比赛顺序按抽签结果排定,比赛用组委会统一的器材,如果在比赛中由于器材发生故障而中止比赛的,经裁判长同意后,可以重赛一次。
五:竞赛计时:
人工电子秒表计时,秒以后保留2位小数,每个项目用1个秒表。
六:记分方法:
由竞赛组制定。
七:运动员在竞赛中,有下列情况之一将取消资格或竞赛成绩:
1点名3次不到者视为放弃。
2第二次及以上抢跑者。
3比赛中,故意冲撞、阻挡或妨碍别人。
4不遵守赛场纪律、不服从裁判及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和辱骂裁判的。
5弄虚作假、冒名顶替的,除取消竞赛资格或竞赛成绩,另在集体总分内倒扣5分。
八:各队如对竞赛中的裁决有不同意见:
须通过本队领队,及时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裁判长反映,以便即使解决。在问题未解决前,按原决定执行。
九:奖励方式:
由竞赛组制定。
十:后勤组准备工作:
1比赛场地、路线设定。
2发令枪 把
发令弹 盒
发令棋 支
秒表 个
口哨 个
对讲机 台
(比赛项目道具按具体项目准备)